(一)基本案情
江蘇省紡織工業(集團)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紡織進出口公司)及其下屬的五家控股子公司江蘇省紡織工業(集團)輕紡進出口有限公司、江蘇省紡織工業(集團)服裝進出口有限公司、江蘇省紡織工業(集團)機電進出口有限公司、江蘇省紡織工業(集團)針織進出口有限公司、無錫新蘇紡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是江蘇省紡織及外貿行業內有較高影響力的企業,經營范圍主要為自營和代理各種進出口業務及國內貿易。在國際油價大幅下跌的背景下,因代理進口化工業務的委托方涉嫌違法及自身經營管理等原因,省紡織進出口公司及其五家子公司出現總額高達20余億元的巨額負債,其中80%以上為金融債務,而六公司經審計總資產僅為6000余萬元,資產已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二)審理情況
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京中院)分別于2017年1月24日、2017年6月14日裁定受理省紡織進出口公司及五家子公司(其中無錫新蘇紡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經請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南京中院管轄)重整案,并指定同一管理人接管六家公司。管理人對六家公司清理后認為,六家公司存在人員、財務、業務、資產等人格高度混同的情形,據此申請對六家公司進行合并重整。南京中院在全面聽證、審查后于2017年9月29日裁定省紡織進出口公司與五家子公司合并重整?;诹夜驹诩徔椉巴赓Q行業的影響力及經營前景,管理人通過談判,分別引入江蘇省紡織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等作為戰略投資人,投入股權等優質資產增資近12億元,對債務人進行重整并進行資產重組,同時整合省紡織進出口公司與子公司的業務資源,采用“現金清償+以股抵債”的方式清償債權。2017年11月22日,合并重整債權人會議及出資人組會議經過分組表決,各組均高票或全票通過管理人提交的合并重整計劃草案。經管理人申請,南京中院審查后于2017年12月8日裁定批準省紡織進出口公司及五家子公司的合并重整計劃;終止省紡織進出口公司及五家子公司的合并重整程序。
(三)典型意義
該案是探索關聯企業實質合并重整、實現企業集團整體脫困重生的典型案例。對分別進入重整程序的母子公司,首先在程序上進行合并審理,在確認關聯企業人格高度混同、資產和負債無法區分或區分成本過高以致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并全面聽取各方意見后,將關聯企業進行實質合并重整。合并重整中,通過合并清理債權債務、整合關聯企業優質資源,同時綜合運用“現金清償+以股抵債”、重整的同時進行資產重組等方式對危困企業進行“綜合診治”,不僅使案件審理效率大為提升,債權人的整體清償利益得到有效維護,還化解了20余億元的債務危機,有效防范了金融風險,實現了六家企業整體脫困重生,凸顯了破產審判的制度功能與社會價值,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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